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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纳米颗粒排放物PN 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8-18]

10 纳米颗粒排放物PN 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HCG2026-S-05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10纳米颗粒排放物PN 检测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 纳米颗粒排放物PN 检测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 纳米颗粒排放物PN 检测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0 纳米颗粒排放物PN 检测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6 年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欠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无欠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经销商)的授权书;提供经销商授权的代理商还需出具制造商给经销商授权书。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开标当日且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08 月18 日 09 时00 分到2026 年08 月25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到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 号楼获取。邮件获取:发送邮件至fanhuaguojin01zb@163.com,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获取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投标人支付文件费后,请将汇款单截图发送至上述邮箱;确认收到文件费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9 月08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 号楼一楼第二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09 月08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 号楼一楼第二评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2-274064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 号楼二楼
联 系 人: 周烨、陈树锦、李曼、张强
电 话: 022-23710307
电子邮件: fanhuaguojin01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