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0-2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电话:010-88504133 传真:010-88504300 邮编:100142
Copyright © 2018 泛华国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02702号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07294号